抵押登记注销,是指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后,拿到债务结清证明、他项权利证书、抵押权人出具的解抵押资料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抵押物解除抵押登记的过程。国家之所以要求那些想要使用不动产来进行抵押贷款的公民,必须办理抵押权登记业务,是为了保证这些公民确实是拥有不动产的所有权的,当不需要在抵押时,也可以去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这样就可以撤销之前所办理的抵押权登记。
一、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如何办理?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的办理流程:
1.个人抵押房屋办理贷款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要签订房屋抵押合同,签订房屋抵押合同后30日内,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设立。
2.办理抵押登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要注意的是面积小于30平方米,房龄大于20年的住房;使用未到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公房等这类是不适用于抵押的。
二、民间借贷他项权证有效期是多久
民间借贷他项权证有效期是根据债务的清偿期限而定的,一般来说在做他项权利登记时,上面就会载明期限日期,这个期限即为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也就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房屋他项权证》中设有“权利存续期间”栏目,在他项权利登记时,要求以契载期限填写。他项权证的权利存续期间,兼顾抵押权和典权。若是抵押贷款,则相应的抵押期限应为抵押合同规定的抵押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如是典当,则典当期限应为典房合同的出典期限。
此外房屋他项权证还载明了“注销时间”,即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在他项权证为注销之前,抵押权人或典权人(银行、典当行)可凭借他项权证相关规定,依法行使他项权利。
在房屋他项权证灭失时,抵押人(房屋所有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撤销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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