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个月冷静期是否是强制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且诉讼离婚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情况,诉讼离婚中双方若能达成一致意见,能够请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效力相同;
2、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办理离婚手续完成后会有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的流程具体如下:
1、起草起诉状;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
2、准备证据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与对方当事人已经领取的结婚证件;
(3)与对方当事人已经领取的结婚证件;
(4)对方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协议的冷静期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协议的冷静期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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