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个月冷静期是强制的吗: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一个月离婚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任意一方在30天内反悔,都可以到民政局申请撤销离婚登记;即使30天期满后,只要有一方不到场,离婚登记同样无效。
一、离婚申请流程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准备好离婚协议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即可。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在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均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离婚的流程为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申请,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双方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三、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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