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手续办完后,在30个工作日内能拿到不动产证。在进行房产变更登记时,应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房产合同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
房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新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