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具体情况是:(1)公司资金严重短缺。这里的资本严重短缺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与公司经营中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足,其判断依据的是经营的需要,而不是法律的具体规定。(2)利用公司逃避合同义务。利用公司逃避合同义务的情形主要包括:(1)设立新公司,有序从事相关活动规避特定的合同不作为义务;②通过设立新公司逃避债务,将公司资产转移给新公司逃避原公司债务;③利用公司欺骗债权人逃避合同义务;(3)利用公司逃避法律义务损害公共利益,缺乏存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公司法人人格的本质是公司与股东完全混淆。公司只是股东的另一种形象,是股东行为的工具,因此失去了独立存在的价值。具体表现在:
1、股东对公司控制不当。股东对公司的不当控制,是指股东通过对公司的控制施加不当影响,使公司丧失独立意志和利益,成为股东谋取利益的工具。财产混乱。财产混淆是指公司的财产不能与股东或者其他公司的财产区分开来。此时,公司缺乏独立的财产,这是独立人格的基础。业务混乱。经营混乱主要表现为公司与股东从事同一业务,业务没有区别对待,大量交易主体在交易活动形式上与实际主体不一致或无法认定。组织混乱是指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严重重叠,如“一个团队,两个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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