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交首付后签合同,但会产生一定的交易风险,合同是交易双方关于交易内容最详实的证据,双方关于交易的约定均是由合同来进行体现,如果仅仅支付了首付款而没有签合同的话,会产生约定不明的法律风险,例如首付款是否全部缴纳,所交首付款中是否含有部分定金,以及剩余房款是以按揭方式支付还是全款支付,这些问题如果没有合同加以证明的话很有可能产生一定的交易风险。当然,根据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交易程序,购房合同是要进行网上备案才能够进行签署的,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网签,很有可能在交首付款的时候尚无法达到网签条件,这种情况下律师要提醒大家,一定要向收款方索要付款收据,如果条件允许应当签订一份认购书之类的预约合同,合同中应当尽量详实的约定首付款的内容以及总价款。这样再出现付款纠纷的时候,我们手中就有了能够证明自己权利以及履行义务的证据。
一、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1、我们在签约前,需要了解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无效。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开发商推卸责任。
2、开发商出具的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
3、在合同中经常出现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材料等这样的字眼,这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
二、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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