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地租赁要哪些合法手续
(一)申请人到所在辖区的交警大队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领取申请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供土地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核查;
(二)拟开办的停车场内交通标志标线施划完毕,场内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齐备;
(三)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组织对经营性停车场的初步勘验工作,达到要求的上报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表报送行政审批中心。达不到要求的,告知申办人停车场存在的问题,继续完善;
(四)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对停车场进行现场勘验,达到要求的,通知行政审批中心发放《停车场经营性许可证》;
二、公司地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
(一)非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二)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三)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四)土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复印;
(五)属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六)属新购买的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建筑施工许可证。
三、场地租赁要要签订相应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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