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监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者质询。
监察委调查结束后如何处理?
监察委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依法履职、依法用权、廉政建设和道德操守等情况展开监督,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徇私舞弊及浪费国家资产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展开调查。监察委对于违法的公职人员可以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可以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可以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十三条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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