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的手续和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办理条件
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权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
2、出质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且权能完整,在此之前未设置质押,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3、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领取《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备齐有关文件,申请变更登记→领取《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通知书》
网上办理流程
1、办事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网上办事”栏目。
2、办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从“个人办事”、“企业办事”、“部门服务”中查找自己所要办理的服务事项。
3、办事人找到自己所要办理的服务事项以后,点击服务事项名称可查看该事项办事指南,点击“在线申办”则进行申请。
4、“在线申办”主要涵盖以下四个申报流程,依次是条件自检、表单提交、附件上传、完成申请。
条件自检:主要是申办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及自检办理该业务,所需要满足的条件和材料是否已符合。申办人需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实,避免由于条件不符或材料不齐等,导致该业务不能办理。
表单提交:主要是申办人填写所要申办业务的一些相关情况信息,以便业务工作人员可以进行预审核。
上传附件:对于有要求需要上传附件的服务事项,申办人应提交真实有效的附件,以便业务工作人员进行核对,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完成申请:申办人完成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业务流水号并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申办人。
进度查询:申办人输入业务流水号可对申办业务进行进度查询。
5、部门审批。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承诺期限:承诺的3个工作日从受理之日起次日开始计算,审批时间结束后次日开始为可领照时间,且在审批过程中出现须启动实质审查程序、补正材料等情况所耗时间,不计算在3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间中。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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