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付鉴定费2)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交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付鉴定费3)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需要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支付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需要提交医疗机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疗事故处理费由医疗机构支付4)医疗事故处理事故处理事故处理事故处理事故医疗事故处理事故处理事故处理事故处理事故支付的医疗事故处理事故处理事故处理事故处理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到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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