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须持有所购房屋产权证明,新房拿到房产证,二手房已完成过户。
2、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公寓和商铺不能落户,目前个别地方放开了落户限制,公寓也能落户,房屋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
3、申请人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国内常住户口居民。
4、外市人员要在房屋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定期限,一般为1年以上,这个可以直接到社保局打印缴纳流水单,可盖社保局的公章。
5、各省市的其他要求,不同地区迁户口的条件有所不同。
成都买房落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社保缴纳信息单: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
重点注意:如果你缴纳的是省级社保,险信息单外,还需要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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