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定金违约金能否同时适用?
不能同时适用,我国明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反言之,守约方不能既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又要没收其定金或要求其返还双倍定金。由此可见,只是赋予当事人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的选择权,如果当事人一并主张违约金和定金,将不能获得支持。
根据定金具体性质,定金可以分为很多种,通常包括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并非每一种定金都不能和违约金同时主张。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实践中,最常见的有两种定金,一种是违约定金,如就延期付款或延期交房等事项约定的定金,一种是解约定金,即定金是解除合同的一种代价。其中,违约定金和违约金在本质上是相同的,故违约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是理所当然的。
二、买房贷款提前还款有违约金吗
不同的银行,在违约金的制定方面,规定也会不一样的。买房的时候,提前偿还了银行的贷款,这时候产生的违约金是指,当事人没有按照之前与银行签订的约定,发生了违约的行为要对银行进行经济上的赔偿。究竟银行方面是不是会收取当事人的违约金,还要看银行当时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还款约定当中,关于违约金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一般来讲当事人偿还银行贷款,过了几年之后,在去进行提前偿还贷款,是应该不去收取当事人的违约金的。
如果提前还款产生了违约金的情况,关于违约金是这样进行计算的。当事人进行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时候,这个时候还没有结的余额,按照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五,这样的比例来计算,最高的违约金会根据合同当中的规定,受到限制。通常违约金的最长有效期在三年到五年之间,这个时间范围。当有效期截止之后,违约金的比例会相应的减少、也会发生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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