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工业大道扩建工程是全县重点工程,需要征地43.79亩,拆迁房屋11栋。在灵阳镇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慈利县征地拆迁中心加强了征地拆迁工作,严格履行征地合法手续,顺利完成了慈利县工业大道扩建工程,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征地拆迁工作,确保了慈利县工业大道扩建工程的顺利进行。慈利县工业大道扩建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慈利县工业大道扩建工程用地需要慈利县灵阳镇灵溪村、石板村集体土地43.7901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湖南省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慈利县人民政府通知》关于公布慈利县征地补偿面积和标准(慈发[2013]3号)等,通过对被征地补偿登记,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核实复核。慈利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慈利县灵阳镇人民政府制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一区)水田:5万元/亩建设用地:5万元/亩池塘水面:5万元/亩。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为园地、旱地,属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原用途(水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慈利县灵阳镇灵溪村、石板村集体土地补偿费合计2262728元。其中,灵溪村土地补偿费67010元,青苗补偿费2088元。石板村土地补偿费2122495元,青苗补偿费71135元。货币安置:安置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和安置费用中。2。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照慈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利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慈发〔2015〕13号)的规定执行,由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补偿费由慈利县征地拆迁中心一次性拨付至灵阳镇人民政府财政专户,根据灵溪村、石板村提供的分配方案,经批准后,由灵阳镇人民政府以存折形式直接发放给灵溪村、石板村或农民。5自县国土资源局(征地拆迁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调查登记(土地登记、地上附着物、地上构筑物补偿登记)之日起,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登记和补偿。6灵溪村、石板村、组、农村及被征收土地的有关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听证的,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报送慈利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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