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认定共同债务有两种情况:
1、夫妻是否有共同借款的协议。如果夫妻有共同债务协议,无论债务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债务都应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债务带来的利益。虽然夫妻事先或事后没有共同借款的协议,但债务发生后,夫妻共同分享债务带来的利益,也应视为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所承担的债务。
民法典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认定
我国的民法典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一起签名,或其中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担的债务,还有夫妻之间的其中一方通过个人的名义,为家庭的日常生活所需要所负担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夫妻中的一方通过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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