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法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其实是一种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变更后(无论是变更法定代表人或是股东或是变更其他事项)的公司要承担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即使双方签定了不承担原债权债务和经济纠纷,但所签协议为内部协议,对其他第三人没有拘束力,不能对抗债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从而有效的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公司法人变更产生的后果主要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据法人意愿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
公司法人变更有如下两点后果:
(1)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2)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
二、公司产生的债权债务会随法人变动吗
公司产生的债权债务不会随法人变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外部债权债务。也就是说,公司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偿还债务和享有债权。公司法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在经济变化中的行为代表公司。如果公司法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有恶意或过失,公司也可以要求原法人在承担对外债务的同时承担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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