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一般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CEO担任。出于公司的发展或战略调整等原因,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时候就需要由一人变更为另一个人,这就是大家常说的法人变更。法人变更程序如下:1、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根据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作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应一并修改章程;或者根据章程召开董事会并做出决议,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召开董事会并做出决议,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2、制作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3、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4、由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5、由委托人持公司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本人的身份证件和上述文件,以及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董事会成员变更手续
需要申请公司备案登记,到原登记的工商分局申请。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为: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变更备案相关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章程变更备案: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2)董事、监事、经理变更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或其他相关材料、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3)清算组备案: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
(4)分公司备案: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撤销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5)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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