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双方共同协商解除;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终止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商,可以解除。
2、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
用人单位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形是由于劳动者方面的过失,如捏造虚假的身份信息,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因劳动者的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
3、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
为了保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性,劳动者也不能违反合同要求或者法律规定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当用人单位为给劳动者提供相应的保护或劳动条件、拒付劳动报酬等情形出现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由劳动关系的单方提出劳动合同的解除往往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这方面的要求,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专门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无论哪一种解除,都是需要在法定情形出现下才可以进行的,在确认劳动关系存灭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相对弱势,其权益应该受到特别保护。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的权益息息相关,值得我们重视。
一、试用期三天离职老板不同意怎么处理
试用期离职不需要老板同意。试用期内辞职只要提前三天通知了公司,并把工作交接好,即使公司不让走,员工也可以离职,公司也应该支付试用期应得的工资。如果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不让走,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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