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方必须经对方同意情况下,才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这是因为合同中的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是基于彼此的信任,要想让第三人取代一方当事人,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无效合同权利义务可以转让呢
无效合同的权利义务一般不可以转让。由于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需要互相予以返还;如果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折价补偿。并且有过错的一方需要向对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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