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医疗鉴定何时可以鉴定
时间:2023-12-08 08:16:08 28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伤残医疗鉴定何时可以鉴定

伤残鉴定最好在工伤经过治疗后,一般医疗终结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伤情稳定,确实发现存在残疾,影响个人劳动能力的,就可以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

二、伤残医疗鉴定流程如何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程序如下:

1.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转交鉴定;

2.医学会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3.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鉴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4.根据半数以上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三、伤残医疗鉴定所需材料清单有哪些

1.患方提交材料:

(1)患者身份证;

(2)患方陈述;

(3)代理人委托书;

(4)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他医院就诊治疗检查等病历原件。

2.医疗机构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经治医护人员执业、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方答辩;

(4)医方代理委托书;

(5)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6)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7)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8)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9)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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