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苏州市公*金了解到,苏州市将从将从12月12日起启用公积金新政策。这是苏州首次调整政策来相应公积金新政。
据悉,苏州市(不含园区)的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可以贷到住房总价的8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的贷款最高可以贷到住房总价的70%。
首次购买中小套型住房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买新房,首付款比例仅需要房屋总价的2成以上,贷款额度最高可以贷到住房总价的80%;买二手房,首付3成以后,剩余7成以内房款,都可以全部用公积金贷款解决。
对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改善居住条件的职工,首付款比例由原来要求达到房屋总价的5成以上,降低到了3成以上。贷款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上浮后仍比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同档次贷款利率低1.5个百分点左右。
按照原先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购买新房最高能贷公积金50万元,二手房35万元,如仍不能满足贷款额度需求,就只有通过组合贷款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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