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预售契约时应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
首先,需衡量开发商是否具备完善完备的"五证";
其次,需仔细审查预售房产的面积、售价及供应数量等关键要素;
再者,应确认签约的房产实况与其在契约中所规定的状况是否相符;
最后,也需关注若出现任何纠纷,违约方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对此种行为进行救济的有效途径。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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