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留学生户口政策:实行双轨并行
方案要求,成都市要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指标控制,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依据,实行居住证积分入户和条
件准入双轨并行的落户政策。
同时,成都要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定位,合理引导人口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等重点区域转移,并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和已经购买房屋(含二手房)的外地户籍人员的落
户问题,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其他城镇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就业年限、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
目前成都落户政策如何执行?记者从市政府网站了解到,目前,成都有购房入户,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入户,投靠入户和回国人员入户等多种最常用的、涉及面较广的落户政策。此
外,积分落户政策目前尚未正式出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成都留学生户口政策:购房入户
2014年6月1日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成都城
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27.82平方米/人)。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在成都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
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三、成都留学生户口政策:学历、职称类入户
在成都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其余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
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并在成都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先落户后择业。
四、成都留学生户口政策:投靠入户
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在校大中专学生和父母随迁入户、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投靠亲属入户、收养子女入户这6
种情况都属于投靠入户。
其中,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指市外无职业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夫妻任一方在本市有稳定收入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无职业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夫妻任一方在本市
有稳定收入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入户。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是指本市户籍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可申请入户。
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指非本市户籍的退(离)休人员或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本人或子女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
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入户。
五
、海外留学生成都落户政策有哪些?
国外取得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入户,回国人员恢复户口,华侨、外国国籍人员来蓉定居入户等情况都属于回国人员入户。
其中,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或在国内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并在海外学习或
进修1年以上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到我市工作的回国人员,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六、在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人员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护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户口本(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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