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2、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3、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一、收养子女如果有外国人可以生养小孩吗?
外国人也可以在我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
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二、涉外收养程序有哪些
涉外收养程序有:
1、通过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2、准备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法定文件;
3、向我国收养登记机关办理递交收养申请。
三、在华收养子女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办理收养登记时需要提交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职业、婚姻、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以及与送养人签订书面收送养协议,上述证明材料应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不过国家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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