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权人可以直接拍卖抵押物吗
1、如果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一致达成合意,可以直接变卖抵押物,但是不能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2、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3、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可抵押财产包括哪些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4、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抵押权的实现方式
新《民事诉讼法》施行后,抵押权实现的方式主要三种:
1、由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3、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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