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无房家庭公租房补贴政策
无房家庭公租房补贴申请家庭人口数中计入配租面积的共同申请人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
注: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人口数作为配置户型面积的依据:
单身家庭可选35㎡(含)户型的房源;
两人家庭可选60㎡(含)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三人家庭可选65㎡(含)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85㎡(含)及以下全部户型的房源。
一、问一下大连无房户补贴政策
《大连市困难群体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颁布实施。实施方案主要是按不同收入水平以及有房无房等条件,对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实行差别补贴政策,其中对租金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发放程序等都予以了明确。
《方案》规定,保障对象全覆盖,包括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家庭),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房保障条件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和城市无房户等。对于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差别租金补贴政策。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有房户家庭,按照市场租赁租金的30%予以补贴;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的无房户家庭,按照市场租赁租金的50%予以补贴。
根据市内四区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实行差别的租金补贴标准。通过对市内四区租赁住房房租的调研,参考2012年公布的泉水公租房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20元),《方案》明确,2013年中山、西岗、沙河口区市场租金水平为每月每平方米25元,甘井子区市场租金水平为每月每平方米20元。以在中山、西岗、沙河口区租房为例,补贴标准每平方米提高了5元,补贴面积按40平方米计算,符合条件的家庭每月补贴金额提高了200元。
《方案》提高了廉租住房困难家庭补贴标准。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补贴标准由目前《大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的市内四区每月每平方米17.5元,提高到中山、西岗、沙河口区每月每平方米25元,甘井子区每月每平方米20元。补贴标准提高后,每户最多补贴1120元/月。对其中承租公有住房的收入家庭补贴标准,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大连市关于修改〈大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决定》执行(如房租调整,租金标准则另行制定)。
同时,《方案》还明确了租金补贴的发放时间、补贴年限等,即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困难群体,按照《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经有关部门和单位审核合格的,并租赁住房的,方可发放租金补贴。租金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新就业职工和城市无房户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期限为5年。此外,实施方案中还明确了补贴资金来源、监督管理等内容。
二、北京市公租房家庭介绍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上述是北京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三、北京市共有产权房国家补贴政策
共有产权房政策,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进一步降低了房屋出售价格,减轻购房负担,满足无房家庭住房刚需。共有产权房就是由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收益,以低价配售给符合保障对象家庭的房屋,产权,属于政府和住户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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