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养老保险是针对临时工人推出来的一种养老保障。自新劳动法实施以来,为了保障外来工的切实利益,已经取消临时工这一说,雇佣单位也一定要按照规定为工人缴纳养老保险。虽然有这样的规定,但是临时工养老保险仍难保障。
1、城镇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临时招用的人员办理退休,首先看用人单位在招用时,是否按国家和我省制定的法规、规章、政策规定进行,属于符合劳动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合法用人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否则,不能办理退休手续。
2、用人单位原长期使用的临时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含十年),符合国家法定退休、退职年龄的,可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参见:关于对临时工退休问题的复函(豫劳便[1996]55号)
发布日期:1996年9月26日
执行日期:1996年9月26日
参见:关于城镇企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临时招用人员能否办理退休问题的复函(豫劳社养老[2001]41号)
发布日期:2001年9月14日
执行日期:2001年9月14日
附: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养老保险
在井下、有毒、有害、高温、高空等特殊工种工作的职工,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退休。改革前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可以继续折算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但折算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之后不再折算工龄,应通过工资分配政策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弥补从事特殊岗位工种人员因缴费年限短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影响。
参见:《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湘劳[1998]55号)
执行日期:199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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