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
一、民法典中货运合同是承揽合同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货运合同属于运输合同,不是承揽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二、没有签合同算不算承揽关系
口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形式,没有签订书面的加工承揽合同的,并不会影响双方间所存在的加工承揽合同关系,双方仍应按口头约定履行合同。但是就没有签定加工承揽合同的行为本身而言,不需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建议在经济往来中,尽量签订书面合同,以免到时口说无凭,影响到自己权益的维护。
三、加工承揽合同上印花税双方都要交吗?
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双方都要交,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万分之五。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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