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矿区征税范围的通知
时间:2023-04-24 06:30:24 36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文号:鲁政字〔2008〕171号

发布日期:2008-8-1

执行日期:2008-8-1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济南等14市工矿区征税范围,按照《工矿区征税范围表》执行。对这次调整征税范围的工矿区同时开征房产税。

本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一日

附件:工矿区征税范围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全文2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房产税 最新知识
针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矿区征税范围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矿区征税范围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