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1、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
2、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赔偿安置房)形式赔偿的,在签完房屋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会一次性补偿1-2年的过渡费用,如果1-2年到期后安置房仍未交付的,会按协议再次补偿过渡费用。
农村土地补偿款什么时候发放
农村土地补偿款在征收之前发放。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进行批准,其他的机关是无权批准的,否则是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依照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确定,但是不可以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是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的范围之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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