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死后,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可以继承。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可以继承,关键在于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即:合伙企业成立时,合伙人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成为合伙人。
如果合伙协议中没有约定,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合伙人都需要一致同意,其继承人才能成为合伙人。
怎样打退出合伙企业股份官司?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
我有一个朋友,2006年在企业工作时,以45万圆入股一煤矿(meikang)。2007年调入行政单位后,得知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行政单位干部职工不得入股矿产企业,他便找到入股煤矿法人代表王要求退股,经多次协商,于2008年12月31日召开15名股东会上煤矿法人代表王单方面宣布前协议做废。请问怎样进行诉讼?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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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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