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定损没有时间规定,但是保险报案有时间规定。
2、国家对车险定损时间并没有硬性要求,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需要打电话通知交警处理。与此同时,打算走保险的需要向保险公司及时报案,然后再去定损。
3、保险报案是有时间规定的,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是:车险事故发生后,必须48小时之内报案。一般的情况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想走保险的车主都是当场报案。
4、报案之后,保险公司勘查人员会在接到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事故现场、车辆损失的勘查和检验工作。如果是异地出现,一般会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定损。
5、车险定损后,根据车险种类和交通事故性质,每一单保险的理赔速度都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在一周左右的时间可以完成理赔。发生事故后,第一件事是要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会要求投保人在车辆发生损失时48小时内报案,而如果车主没能在规定时间内报案,可能就会造成保险公司在理赔中增加审核流程,延误理赔速度。
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如何定损
当事人的车定损后,保留好发票,作为索赔依据。如果对方迟迟不定损,可以请保险公司先赔偿自己的损失,保险公司拒赔可起诉。至于对方自己的损失,对方不起诉就随他去,起诉了再说。
交通事故纠纷中,类似于这种无责方不定损、不修车的情况并不少见。无责方是不着急,可如果全责方损失较大,迟迟等不到无责方定损,就有些棘手了。事实上,保险条款中有这样一条明文规定:“保险人自收到索赔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金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所以,毋须担心无责方拖延定损。在这种情况下,全责方完全可以让保险公司先赔偿自己的损失部分,如果保险公司拒赔,可采取诉讼措施。
发生不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后,若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到指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或保险理赔服务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这么做:
1、凭《事故现场记录书》、现场照片等,向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或保险理赔服务点事故处理民警申请事故认定;
2、事故民警核实事故情况,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并向未按约定方送达《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催告其在3日内到现场处理;
3、经催告后,当事人仍未积极配合处理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持《交通事故认定书》和《事故处理通知书》到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4、收到索赔申请的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在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限额和商业三责险赔付范围内,按规定予以赔偿。
交警提醒,为方便事故民警了解现场情况和方便后续理赔工作,驾驶人最好在车上放一些《事故现场记录书》,当发生无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可在记录书上记下对方驾驶人姓名。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处理,交警部门首先要根据现场查处情况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如果认定交通事故由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但对方不进行损害认定,则不会对本方造成特别大的影响,但应尽快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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