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失踪后讨债的情况如下:
1、债务人失踪后,约定有保证人的,应当向保证人讨债;
2、债务人失踪两年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理人主张债权;
3、向法院起诉,被告下落不明,不能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将通过公告送达,公告时间一到,无论被告是否看到公告,都被视为已送达;
4、庭审中缺席审判,法院审查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然后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无法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欠债人讨债的技巧都有哪些?
向债务人讨债的技巧如下:
1、和解法;
2、调解法;
3、仲裁法;
4、诉讼法;
5、申请支付令法;
6、申请先予执行法;
7、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
8、优先受偿权法;
9、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10、代位追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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