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被迫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离婚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实施家庭暴力的,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认定构成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四)对方重婚的。
二、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有:
(一)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
(二)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
(三)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
(四)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三、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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