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流产五次,分手时应返还彩礼吗?
时间:2023-05-06 22:40:18 9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刘先生与张女士同居期间,张女士五次流产,刘先生先后向张女士转账4万、彩礼8万。二人分手后,刘先生认为没领证,要求张女士退还12万被拒后告上法庭。法院认为,张女士多次流产身心遭受创伤,转账多为生活花费,存在混同情形无需返还;判决张女士返还刘先生彩礼1.5万元。刘先生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什么情况下彩礼应当返还?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

本案中,刘先生与张女士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二人同居期间张女士多次流产、住院治疗,不仅在经济上遭受较大损失,身体和精神上也遭受创伤,因此在返还彩礼数额上,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由张女士返还1.5万元为宜。此外,双方转账多为日常生活花费,财产存在混同情形,无需返还。

多次流产的,男方应当赔偿吗?

同居关系无合法婚姻为前提,女方在同居期间因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由要求男方赔偿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对方存在家暴或者虐待行为造成女方流产,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全文7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彩礼 最新知识
针对恋爱期间流产五次,分手时应返还彩礼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恋爱期间流产五次,分手时应返还彩礼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