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事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除外)、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非佛山市户籍的需提供由佛山市签发(签注)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我市就读的证明(如学校证明、学生证等)。无法提供的,需查验已在佛山市流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换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注:按照省公安厅的规定,临时身份证须到户籍所在地户政窗口办理,不能在居住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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