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挂牌流程
1、指定的媒体发布土地拍卖、挂牌公告(不少于20天);
2、领取拍卖、挂牌文件;
3、报名及缴纳保证金;
4、拍卖或挂牌;
5、签订成交确认书;
6、网上公示成交结果;
7、未竟得者凭收据退还保证金(5天内);
8、竟得者与国土资源局签订成交合同。
二、竞买人报名所需资料
1、竞买申请书原件;
2、竞买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缴纳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形式:
1、银行汇票(必须从该企业公司注册所在地银行汇出);
2、支票(以交易中心的到账凭证为准);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如竞买人属国有企业的,须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有关文件或证明;属于股份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参加竞买的决议和董事会签署的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出具企业章程。
6、其他有关资料。
三、竞买人进入拍卖、挂牌会场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保证金收据原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不到场时)。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场拍卖程序
1、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会规则和纪律;
2、本次拍卖办法有无异议,若无异议,请公证员核对牌号,宣读公证词。
3、拍卖主持人简介地块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及其他有关事项;
4、开始拍卖;
5、公布拍卖地块的起叫价;
6、竞买人举牌加价,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7、拍卖主持人宣布竞买结果;
8、公证员宣读公证词;
9、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五、拍卖现场规则和纪律
1、竞买人准时进入会场,并到指定席位就做;法定代表人未到场的,其他人应持委托书方可报价;
2、公证处对整个拍卖过程进行公证;如遇到特殊情况,由拍卖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竞拍报价采取在报价牌上书写并举牌示意的办法。报价牌须高过头顶,报价人唱价后方可放下,敲槌后,再举牌报价无效;
4、以地块总额报价,报价金额单位为万元,报价牌的字迹要求端正、清楚;
5、保持拍卖会场的安静有序,不准大声喧哗或擅自离座。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程序
1、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保证金;
3、挂牌:
(1)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交易服务机构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眼、规划要求、起始价、增加规则及增加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3)交易机构确定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交易服务机构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5)交易服务机构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只有一个竞买人的直接确定竞得人,仍有两个以上竞买人的进入书面竞价程序规定确定竞得人;
(6)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
七、挂牌期限截止仍有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价规则
1、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主持人宣布进入书面竞价程序,进行书面竞价;
2、书面竞价按"轮"次进行。每一轮次报价时间一般为三分钟。在主持人宣布报价开始后,公证员开始计时,满三分钟时由公证员报告主持人,主持人宣布本轮次报价截止;
3、各竞价单位应在三分钟内填写报价单,并递交给公证员,由公证员按递交的先后顺序编号,经审核人审核为有效报价后,由报价人当场报出本轮次最高有效报价、竞买号。该最高有效报价、竞买号即为本轮次的挂牌价和挂牌单位,在同一轮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有效报价的,按递交的先后顺序确定,先行递交的竞买人即为本轮次的挂牌价和挂牌单位;
4、如需要进行新一轮次报价的,按本条第3点规定办理,各竞买人可以在三分钟内按规定进行新一轮报价;
5、每一轮报价应高于前一轮挂牌价,金额单位没特殊注明以万元的整数为准;
6、在新一轮次报价三分钟内无人报价的,上一轮的挂牌价和挂牌单位即为本次挂牌出让受让价格和受让单位。由主持人宣布本地块挂牌竞价结束,并公布本地块的挂牌价格和受让单位;
7、由公证员宣读公证词;
8、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挂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进入书面报价竞价程序时,主持人有权根据现场报价情况,调整每次报价的时间和最低幅度;
2、挂牌出让书面竞价活动由曲阜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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