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期限法律未作规定,但死刑核准后执行的期限是在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的七日以内。死刑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具体的期限要视案件的复杂程度来定。
一、死刑复核的流程是什么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二、立即执行死刑适用于什么情形
以下情形立即执行死刑: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
2、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死刑的执行机关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七日内执行。死刑执行的变更包括停止执行死刑和暂停执行死刑两种情况。
全文5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