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计算退休金的系数
退休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个人账户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是指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给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不是指某个退休人员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数,而是根据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测算出来的一个假定的指标。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 第四条 工人、职员退休以后,按月发给退休费,直至本人去世的时候为止。退休费的标准如下:
(一)符合本规定第二条(一)、(二)两项条件的工人、职员,连续工龄在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十年以上不满十五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十五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二)符合本规定第二条(三)、(四)两项条件的工人、职员,连续工龄在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十年以上不满十五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十五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三)符合本规定第二条(五)项的工作人员,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四)对于社会有特殊贡献的工人、职员的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条(一)、(二)、(三)三项的标准,但是提高的幅度最高不得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十五,并且必须经过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 第五条 工人、职员因工残废,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或者医生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也应该退休。退休后的待遇,在实行劳动保险条例的企业单位,仍然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在没有实行劳动保险条例的企业、机关,其退休费,饮食起居需人扶助的,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的,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直至本人去世的时候为止,其中对于社会有特殊贡献的,同样享受本规定第四条(四)项的待遇。
如果因公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职员,符合本规定第二条(一)、(二)、(五)项条件,并且其应该领取的退休费的标准高于本条前款规定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的时候,其退休费应该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发给。
二、我想具体的咨询一下深圳退休金怎样计算
我们交养老保险就相当于在养老金账户存钱,退休之后每月有一笔钱发放用来保障老年生活,发的这笔钱就是养老金,养老金可以无限期领,但是他有一个条件,那就是你要一直活着!
即使你养老金账户的余额已经用完依然可以继续领,而且,养老金的标准会逐年上调,你活得越久,每个月领取的养老金只会越来越多。
那么退休以后,每个月到底能拿多少养老金呢?
养老金计算公式:
每月到手的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1)月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所有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余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三、该怎样计算工资?
月薪制工资计算方法大致有以下三种方法:A:(固定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1.75/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时;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1.75*缺勤天数)+固定月薪/21.75/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时;C:固定月薪/21.75*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1.75/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时。
1、《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按照对话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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