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中的三倍补偿怎么规定?
1.严格说来不完全是3倍,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必须不低于3倍,但是可以高于3倍也可以等于3倍(也就是说高于3倍的属于单位法外施恩,高于法律规定额外增加的,属于单位自愿性质,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
2.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当地市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的(注意不是月平均工资3倍),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年平均工资3倍的,超过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有多少
根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可以解除劳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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