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后应及时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身份证丢失,流程如下:
1、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
3、工作人员检查户口簿,审查《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
4、缴纳证件费用,领取收据。收到领取通知或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身份证丢了应该怎么补办
身份证丢失补办流程:
1、申请人或代理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补办手续;
2、申请人或代理人填写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
3、员工验证户口簿,审核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
4、缴纳证件费用,领取收据;
5、收到通知或办理身份证60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携带收据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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