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送入孤儿院是否构成遗弃罪?
时间:2023-07-15 09:01:00 38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把婴儿放在孤儿院一般不构成遗弃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弃罪是指有扶养义务的人不履行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遗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年老、年幼、生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义务拒绝赡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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