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属于那种刑事案件大类
时间:2023-07-27 14:03:16 37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寻衅滋事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指妨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各种社会事务机关的管理活动。

寻衅滋事罪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寻衅滋事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犯罪类型。行为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等寻衅滋事,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如下:

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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