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罪属于刑事案件吗?
寻衅滋事罪属于刑事案件,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未成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法院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1、从宽处理的原则;
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
3、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
4、分案处理的原则;
5、保障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的原则;
6、不公开审理的原则;
7、全面调查的原则;
8、迅速简约的原则。
三、涉嫌寻衅滋事罪取得受害人谅解是否可以撤案?
不可以,取得受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但公安机关撤案的条件是: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涉嫌寻衅滋事罪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用简易程序审理?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四)基层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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