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一样,帮工的无偿性指帮工人提供劳务,并不以获取钱物为交换条件。帮工一般是基于亲朋好友、邻里族人等特殊的人际关系,是一种互助互帮的关系。在帮工活动中,人们往往遵从当地的风俗习惯。因此,对于无偿性的认定,应对这种特殊的关系、观念和当地特有的习俗予以充分考虑。例如,在实践中,对于在帮工中的烟酒饭菜招待,甚至在红白喜事中封红包等,按一般社会观念,不应视为给付报酬而认定为有偿。
根据法律的规定有无偿劳务合同,比如说义务帮工活动当中就不收取当工人的相关的报酬,所以他的活动都是无偿的,因此是属于无偿劳务合同在劳动合同当中所规定,也不需要收取任何的劳务报酬。
一、义务帮工造成的人身损害如何认定?
1、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2、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二、私人干活摔伤伤了怎么办
当事人给私人干活摔伤的,若为无偿帮工,则应当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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