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庭审的时候有涉及到了个人隐私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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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名的法学学者——人民法学张*宝教授把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总结为以下十类: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权
1、要管理好含有自己隐私的物品。
2、发现有人披露自己的个人隐私,要依法制止,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3、我们还要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家长对待
首先要掌握孩子的思想状态。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总有一些不健康的因素在无孔不入地腐蚀着孩子们的心灵,如结交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养成抽烟喝酒的不良嗜好、中学时期便开始早恋等等。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观察的言行,及时掌握这些属于孩子“隐秘世界”的蛛丝马迹,以便于对症下药,给予孩子正确的导向。
其次要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独立人格逐步形成,孩子的“保密性”需求越来越强,如自己的日记和书信、与同学交往与谈话的内容等,孩子往往都不愿主动向父母披露。但家长却不能采取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间谍”手段来了解孩子,而应转换一下角色,以朋友的身份与孩子融洽相处,在充分新生孩子人格的基础上,与孩子平等地进行对话情感交流,让孩子敞开心扉,主动地把隐私告知自己。
其三要培养孩子明辨是非的能力。进入青春期的孩子,尽管自主意识增强了,但正确的人生观却尚未最终形成,由于是非观念不强、自控的能力都有比较差,孩子在处理诸如学业、情感、人际关系等诸多问题时,还不可能把握好尺度,家长在细心观察孩子思想动态的同时,要根据孩子的性格、爱好和特征,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措施,培养孩子明辨是非的能力,引导孩子在学习和生活中检查、论证自己的思维过程和内心隐私的正确程度,以规范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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