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如何继承企业财产在最近举行的一次研讨会上,法官和作者讨论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继承问题。她认为,股东资格不能继承,继承人只能继承股东资格对应的财产价值。问:为什么?答案是:这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性化合作。在司法实践中,有许多不同的观点:有的法院认为继承人只能继承股权的财产价值,而不能继承股东资格或股东身份本身;有的法院判断,继承人不仅可以继承股权的财产价值,还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或股东身份本身
在笔者看来,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股权继承,纯属普通财产权的继承。任何人都不能限制继承人依法取得股权,包括股东资格和股权价值。但是,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章程可以对继承人的股东资格作出必要的限制,包括授权其他股东或者公司以公平合理的价格收购继承人继承的股权。但在公司章程没有限制的情况下,继承人有权继承股权和股东资格,原因是有限责任公司虽然有人力合作,但有较多的资本合作,他们的人类合作远没有伙伴关系那么强烈。在实践中,人们往往过分强调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力合作,但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合作却重视不够,甚至否定了资本合作与人力合作的关系,难免产生片面泛化的嫌疑。如果投资者对投资者之间的个人合作有强烈的偏好,那么就没有必要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合伙企业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既然选择了有限责任公司,就等于承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不再有绝对的人与人的合作。当然,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强调股东之间高度的个人合作,法律也应予以尊重,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强调股东之间高度的个人合作,新股东作为接班人,即使得不到老股东的认可,也纯粹是股东之间的纠纷。法官不能因为潜在的股东纠纷而否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新股东(继承人)与老股东因股权继承发生冲突,新老股东可以采取一方出局的方式消除纠纷。那么谁应该出去?笔者认为,股东和法官应摒弃继承人对老股东礼让的观念,确立小股东对大股东礼让、大股东兼顾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并让大股东以公平的价格购买新股东的股权。究其原因,大股东不仅比小股东持股多,而且比小股东具有更高的投资利益和投资风险
继承人虽然可以取得股东资格,但自然不能取得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等职务,死者在本公司担任的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因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或者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不过,如果继任者获得了公司的控股权,或者他的业务能力和魅力赢得了大多数股东的普遍认可和支持,他也将有机会成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