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两者不是同一种税。
各地区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
根据各地区平均税额表,上海平均税额为45元/平方米,北京为40元/平方米,天津为35元/平方米,江苏等地为30元/平方米,辽宁等地为25元/平方米,河北等地为22.5元/平方米,广西等地为20元/平方米,山西等地为17.5元/平方米,内蒙古等地为12.5元/平方米。
目前,多地区已在规定幅度范围内确定具体税额。以北京为例,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确定为45元、42元和35元三档,总体税制平移,并适当简并了税额标准。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此前表示,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对象是占用耕地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非农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陈锡文强调,农民进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交耕地占用税,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在符合当地标准的范围内进行建设,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从这个角度讲,(该税法)是为了保护农村的耕地和农民的利益而制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十条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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