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一、犯罪证据不足的案件怎么办
证据不足,怎么结案的问题,分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不同的三种情况。在侦查阶段,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在审判阶段,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撤回起诉。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三十日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并书面说明理由。
二、刑事案件判决后申诉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判决后申诉期限是七日。检察院对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被害人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其七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申诉指刑事、民事诉讼当事人或其他公民,对司法机关的决定或者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
三、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给谁
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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