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1、申请人在上海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上海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3、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4、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5、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上海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6、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7、职工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经共同提取人书面同意,可以申请提取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共同提取人限定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
上海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1、公共租赁住房:实际房租支出;
2、租房其它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暂定为2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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