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子女失踪,如果不经过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子女死亡的法律程序,不能收养孩子。如果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了申请,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作出了宣告当事人失踪子女死亡的判决,则当事人在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其他收养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收养孩子。
父母失踪为妻子垫付抚养费,是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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